供销部门:仍可兑换现金,但兑换价格不高
中国菏泽网消息 昨日上午,牡丹区马岭岗镇南周庄村村民周运生,拿着两张28年前的“股票”来到本报,咨询现在它们值多少钱。
今年46岁的周运生从三层包裹内小心翼翼地取出两张“股票”,对记者说:“没想到我父亲生前还是供销社的股东呢!”记者看到,这两张“股票”是1983年7月7日核发的,正面酷似人民币样式,印有“拾圆”、“股票”等字样,编号分别为N317481”、“N317482”(如图)。
“股票”背面有社员姓名和详细地址,签发单位是“菏泽县马岭岗供销合作社”。在“说明”一栏中,记者注意到,“本票只能作为社员入股证明,不得转让他人,不得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定期领取红利或股息时,需持票至供销社办理……”
这张“股票”到底值多少钱?记者咨询了市供销社相关人员。对方介绍,这类原始“股票”是上世纪80年代发行的,但不是现在意义上的股票,是农民入股时的一种凭证。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所供应的物品如化肥或农药,持有这类“股票”的人,可以享受打折优惠。这张“股票”是持票人加入供销社成为社员的标志,就相当于成为了供销社的“股东”。
到上世纪80年代末,这种“股票”就不再发行了,当时陆续有人拿“股票”来兑换现金。一般来说,这类“股票”的分红不是很高。周运生手中的这两张10元“股票”也可以到所在地供销社兑换,按照国债的利率算,实际兑换价格并不高。一些收藏爱好者介绍,这类“股票”见证了中国供销社体制的历史演变,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陈 力)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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