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红艳 实习生 高天慧)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含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 我市高职中专计划招生7285人。
据悉,2011年部、省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15778人。我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为719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为586人,各类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5980人,
总数为7285人。《意见》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在认真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招生范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部、省属学校经批准可以实行自主招生,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学校、市属学校以及跨市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若在我市招生应执行我市制定的招生办法;参加由我市组织录取的普通中专,其《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须加盖菏泽市招生部门的录取专用章。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三年制普通中专、三二连读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只能报普通中专,学制三年,实行注册入学。
2011年高中毕(结)业生可报普通中专。
填报志愿时间为两次。时间分别为7月中旬和8月下旬,考生需持2011年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成绩单、户口本(或毕业证书、同等学历证明)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或招生学校办理填报志愿手续。招生录取工作也分两次进行。录取工作将于10月20日全部结束。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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