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4年1月7日)
于 晓 明
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富民兴菏“八大战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52亿元,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50元,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9130元,增长11.5%;三次产业比调整为12.4:54.6:33,二三产业占比提高1.1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910亿元、1229亿元,比年初分别增加302亿元和160亿元。全市继续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把握团结、民主主题,按照“围绕核心维护大局,围绕中心维护发展,围绕民生维护和谐”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做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等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广大政协委员坚持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扎实开展“双建双促”主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模人物;坚持自我加压、开拓奋进,积极投身扩大开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建设主战场,特别是在推动机电设备产业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了一流业绩;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查找问题、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架起了一座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意义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一、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点和特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程,必须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完善人民政协协商制度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其基本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是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发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团结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把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好、发展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运用好、发挥好。
(二)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重大决策作出之前在人民内部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主要实现形式。协商民主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形式,广泛征求民意、汇集民智、集中民力,实现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进一步畅通民主表达渠道,提高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价值观念、阶层结构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必须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平台,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继续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激发党的建设生机活力;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当前,菏泽正处在爬坡攻坚、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着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任务,经济总量小、结构不合理、持续发展能力弱、民生事业“短板”多等阶段性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繁重。在推动菏泽加快崛起、实现后来居上目标的生动实践中,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自身优势,汇集各方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主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积极营造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局面,不断加强各方面团结合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二、努力完成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
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努力方向。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视察山东及菏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开展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献计出力。
(一)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言谋策。最近,市里先后召开了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各级政协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好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在履职尽责中推动发展。要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富民兴菏“八大战略”,精心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要课题,灵活运用调研、视察、提案、信息等形式,积极协商议政、建言谋策、咨政立论。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谋划、调研、咨询阶段,要把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环节;在重大决策讨论、研究、决定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在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执行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执行情况评估、丰富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力量。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通过协商民主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促进各项公共政策更好地兼顾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协商、崇尚协商的民主氛围,培育理性、包容、平和的社会心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以物价、住房、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基本民生”、“底线民生”和“热点民生”等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促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位政协委员要倍加珍惜、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紧紧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积极反映情况、发表见解、提出建议。要立足岗位,认真履职,搞好团结,做有责任感、公信力、美誉度的人士,知无不言、直抒胸臆,讲真话、讲实话。
(三)强化人民政协界别民意表达功能,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人民政协是党委、政府了解和汇集各界别民意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党委、政府与各界别群众之间架设起一座相互沟通、理解、支持的桥梁,促进社会各界和睦相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一方面要掌握社情、了解民意,做到下情上达,使党委、政府的决策具有更加广泛真实的民意基础;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解疑释惑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使党委、政府的决策得到全面落实。要运用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让各界群众的意愿诉求得到充分表达,让各界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让党的方针政策成为各界别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人民政协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平台。要通过这一制度化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把党的主张传递给社会各界,增进社会共识,凝聚各方力量。要在基层设立政协工作平台,主动“走下去”,真诚“请上来”,积极拓展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要深入开展调研视察,了解基层情况,反映群众心声,直接服务群众。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广泛征集履职课题,延伸政协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触角。要积极吸纳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优秀代表参加政协,使政协组织的代表性更加广泛。要建立完善政协网站,有效运用现代化信息载体和手段,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探索建立政协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政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协商议政成果,主动向媒体和公众开放,激发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热情,不断提高公民的民主素养。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也是政协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各级党委要更加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用,形成在党委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良好局面。
(一)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把政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协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继续坚持政协主席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制度,支持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党委、政府相关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党委、政府都要明确一位领导干部联系政协工作,主动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交朋友、交诤友。要把重视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办理政协提案和建议案的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要充分发挥中共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各级党委要善于通过政协党组实施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对事关政协工作的重大问题,事先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对政协党组的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做到在大政方针上同党委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带头做好工作,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发扬民主、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和联系各族各界群众的模范。
(三)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理论宣传工作,努力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协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规范市及县区两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乡镇(街道)要设立政协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大力推动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加强新闻宣传,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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