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上半年救助未成年人110人
流浪孩子,9至16岁的最多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 敏 实习生 苏 玉) 本报昨日报道了牡丹区吕陵镇一名十一二岁的男孩凌晨在市区三角花园附近流浪的消息,受到读者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市救助管理站获悉,今年上半年,市救助管理站已救助未成年人110人。
市救助管理站最近一次救助的少年小旭(化名),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火车东站派出所工作人员于7月6日上午送来的。小旭今年13岁,老家在江西省抚州市。他的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自己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而爷爷奶奶无力管教他,他便开始了流浪生活。目前,他已被送回老家。
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吴波介绍,他们救助的未成年人中,9至16岁的孩子最为集中,男孩比女孩稍微多一些。
在这110多名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当中,20多人为菏泽籍,其中定陶县张湾镇的小涛(化名)算是市救助管理站的常客。“小涛最近一次被送来是在4月27日。从2009年,小涛就被济宁市、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省许昌市等地的救助站送过来15次。我们把他送回家后,他总是再次偷偷跑出去。”吴波介绍说,小涛4岁时,他的父亲去世了,不久后母亲改嫁,奶奶重病在身,家中只有爷爷是依靠,后来就频繁外出流浪。
吴波告诉记者,被救助的未成年人中,1/3为聋哑、痴呆等特殊人群,他们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或者语言表达能力差,大多是在火车站附近被发现的。吴波建议,特殊孩子的家长带他们外出或让他们自己外出时,一定要在他们的衣服里附带一张写有姓名、家庭住址、家人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的信息卡。
对于个别孩子多次离家出走的现象,菏泽学院心理学副教授、菏泽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柴清华分析,离家出走的孩子大多处于青春期,这一时期的孩子拒绝管理、拒绝保护、拒绝教育;但孩子屡屡离家出走就不仅仅是孩子的问题了,家长一定要反思为什么孩子认为“外面比家里好”,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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