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空着,咋还把车停路边?
市民希望大家都能文明、规范停车;交警:乱停车辆违反交通法规
空闲的牡丹广场停车区
私家车图方便停在路边
私家车图方便停在路边
市和平路南段的路边停了一排私家车
市和平路南段南段的路边停了一排私家车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淑娅)入夏以来,不少市民选择去菏泽大剧院前的牡丹广场乘凉、散步,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出现了。前天,家住市和平路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很多市民开着私家车去牡丹广场上玩,虽然广场上设有停车区,但不少车主还是将车辆停在路边,造成交通拥堵。
据王先生介绍,只要天气好,他每天晚上都会领着孩子去牡丹广场上散步。“本来去牡丹广场上散步的人就多,很多私家车车主却图省事,将汽车停在通往广场的马路两侧,有时候会造成拥堵,且存在安全隐患,而我去停车区看了看发现,还有很多停车位空着……”王先生对记者说。
前天晚7时许,记者来到牡丹广场,虽然这个时间段来广场上游玩的市民并不多,但还是有不少车主将车停在进入广场的马路两侧,而距离此处不到20米的停车区内,有很多车位空着。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在市和平路(中华路以南)的商业街区,虽然路边设有“禁止停车”的标志,但仍有不少车辆随意停靠在路边。采访中记者遇到一位女士将车辆停靠在人行道上,于是上前询问,该女士说:“我们买点东西就回来,很快,我把车停在路边主要是图方便,再说也不是我一个人停在这啊!”
“我希望大家自觉起来,不要因自己的一时方便,而不顾交通规则,给他人带来不方便。”王先生说,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治理一下汽车随处停靠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在市中华路上执勤的一位交警,他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警部门的治理、处罚只是手段,要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民陈先生说,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习惯,才能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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