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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读者认为,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应加大惩治力度
中国菏泽网消息
本报7月14日、15日连续刊登《市区14名“酒司机”被查处》、《酒后驾驶已成严重“社会公害”》的报道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众多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热议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并积极建言献策,希望杜绝酒后驾驶行为,保障市民交通安全。
菏泽城区个体户李先生说,他看了本报关于“酒后驾车”的连续报道后,认为报道非常及时,醉酒后驾车的行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应该予以曝光。他说:“在有的国家,司机只要是醉酒驾车,就会被终身禁驾。我们有关部门也应该对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的人实施更严厉的处罚,让酒后驾车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家住菏泽南平花园小区的王先生是一名有着二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也是本报忠实读者。他告诉记者,自己的驾车准则是“喝酒不驾车,驾车就决不喝酒”。“我认为酒后驾车是一种害人又害己的行为,是一种对生命的亵渎行为。因此,我十分赞成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惩治力度。”王先生说。
定陶的徐先生今年58岁,是一名即将退休的机关干部。他认为,酒后驾车不单单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属违法行为,存在伤害他人的隐患。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理,不应仅以经济处罚为主,要从严从重,如终生禁驾、拘留等。“如果醉酒驾车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今后我们出门散步也会提心吊胆!”徐先生说。
(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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