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商家不开发票,可投诉
中国菏泽网消息
3月14日晚,市民高先生和朋友在市人民路一家饭店吃饭,买单时索要发票,服务员称饭店发票用完,让他过几天再来取,而高先生坚持要饭店出具发票。最后,饭店退给高先生10元钱算作“优惠”。无独有偶,记者近日在菏泽城区中原商城一家店内购买电脑配件,发现一个鼠标标有两个价格:不要发票15元,要发票16元。当记者询问缘由,老板用“现在生意不好做”来搪塞。3月15日,从上海来菏泽出差的吴小姐从火车站乘坐一辆出租车到汽车站,下车时索要乘车发票被拒,司机还说她“初来乍到,不了解菏泽出租车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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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我市一些小型餐馆、超市、商店,只要客人不主动索要,商家鲜有主动提供发票的。
3月16日上午,就商家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为防止或减少拒开发票现象的发生,税务部门采取了加强稽查、重罚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得靠广大消费者养成消费索要发票的习惯。另外,商家拒开发票,大多是为了避税、逃税,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66。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票除用做报销凭证外,也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凭借发票找到商家退换退款或要求赔偿。
培军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