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小伙乘车意外身亡事件有结果
死者家人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4万元;当事司机被解聘
中国菏泽网消息
曹县小伙安茂祥在曹县汽车站乘车准备外出时意外身亡,近日这一事件有了结果:经双方协商,安茂祥家人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4万元。
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五)7时许,曹县孙老家镇王集北村21岁的小伙安茂祥,在曹县汽车站乘车时突发意外。据曹县汽车站安全科科长吕家华介绍,事故发生在该站3号发车区一辆开往青岛的公共汽车上。这是当天发往青岛的第一班客车,安茂祥当时坐在最后一排座位的最左侧。客车启动后刚驶出一两米远,驾驶员南振林突然听到“呯”的一声,停车后就发现安茂祥的头被挤在车体与左侧的水泥柱之间。车站工作人员迅速报警,同时直接用客车将安茂祥送到曹县人民医院。当日,安茂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吕家华说,曹县汽车站随后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2月10日,经曹县交警部门协调,事故双方商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照我省2008年农村人口平均收入水平,曹县汽车站一次性赔偿安茂祥家人14万元;验尸费、停尸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曹县汽车站承担;曹县汽车站对驾驶员南振林作出收回安全教育卡、不再聘用、没收2000元安全保证金的处理。
当日,赔偿款由交警部门转交安茂祥家人。
(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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