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阎世存)日前,牡丹区李村镇西李庄村村民苏江起反映:“ 1997至2003年,我在西李庄村经营饭馆,该村村干部去消费打下欠条并盖有西李庄行政村公章,现仍有5000多元不予支付,多次讨要未果。我给西李庄村运输化肥又打下两千元欠条,不予归还。”
牡丹区接到批件后回复: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经与西李庄村委会负责人多次协调沟通,负责人承认此项债务,并表示今后有能力偿还的时候,首先考虑苏江起的债务。同时,村委会负责人表示在今年9月份选举后,把该项债务交接好。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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