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场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正在全面展开。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四年之后,再次开展以此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应该是有着特殊背景和意义的。笔者认为,一是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是我们在发展的进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如何发展、怎样调整、何去何从的问题摆在了国人的面前。
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概括和把握;是相对的客观真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曾不断有人因坚持科学的态度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如布鲁诺,如华佗。虽然自五四运动起,象征科学的“赛先生”和象征民主的“德先生”,就成为引导中国人前行的两面旗帜,但我们还曾不止一次地为自己的不科学态度而付出巨大的代价,如大跃进,如“文化大革命”;也不断有人因坚持科学的态度而蒙冤受辱,如马寅初,如张志新。
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国民经济突飞猛进,社会面貌日新月异;但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环境恶化、结构失衡、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对客观真理认识的一个升华,也是执政能力提升的一种体现。
“发展是硬道理”。“科学”和“发展”作为两个褒义词,与中性的“观”字组成一个新的词组,人们欣然接受。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伟大战略,作为一个号召全国人民身体力行的口号,“科学发展观”这五个字已成为政府文件、媒体报道和领导讲话中使用最多的词语之一,家喻户晓,耳熟能详。
假如每个人在讲“发展”时加上“科学”这样一个定语,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就可以水到渠成,或许就不需要为此专门通过一个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也不需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反复强调,更不需要在今天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活动了。如同“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每个人都可以挂在嘴边上,但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未必人人都能做到,未必事事都能如此。即使言必称“科学发展观”,也不能保证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记得几年前,中央加强宏观调控,采取了清理开发区、整顿土地市场等一系列调控措施。笔者就曾听到一些地方领导抱怨:我们“基层”干部的责任和权力不对称,许多具体工作要我们去做,但我们没有任何权力,土地也批不了,项目也批不了。其实,无论是领导机关还是“基层”单位,领导的责任就是“执政为民”,而不是追名逐利。假如区县乡镇领导都手握批地大权,何谈贯彻最严格的土地政策?我还曾听到一些部门领导说,不让批地,农民怎么能致富?经济怎么能发展?但是,大家都向有限的土地要富裕、要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富裕和发展又怎么能持久呢?
还记得几年前,印度洋海啸引发的一场国人关于“敬畏自然”与“尊重科学”的争论吧!以环保人士为代表的一方,和以旅美学人为代表的另一方展开了激烈争论。虽然双方各说各话,言语之间不乏“文革”遗风,扣帽子、打棍子、人身攻击,但在我等局外人看来,这场争论颇有点儿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因为,敬畏自然就是尊重客观规律,本身就是一种科学态度;而尊重科学也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对大自然并非不敬,二者本质上并非势不两立。看来,即使是一些搞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专家,也未必就能把科学发展的真谛吃透。
更记得曾几何时,当世界汽车生产厂家在合并、整合的时候,中国的汽车企业却超过了百家,有23个省市把汽车业确定为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有27个省市都可以生产汽车。当时,各地一哄而上,理性的声音得不到重视和采纳。当我们终于发现对于人类而言,汽车并非多多益善的时候,却又采取了非经济手段来限制车辆。比如说按尾号限行,是奥运期间保持空气质量和交通畅通的一种短期内的权宜之策,但是,不断轮换限行的尾号给奥运后的百姓所带来的麻烦或许更大于它所带来的公平。
今天,在我们进行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同时,仍有一个以什么态度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比如,面对金融和房地产领域的问题,怎样调控,如何出招儿才符合科学发展的真谛,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比如,要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什么是好,多快算快,大概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又如,一些官员和专家,一方面呼吁人人都有房产是不现实、不理性的;另一方面却又想方设法为房地产商输血打气,继续维持畸高的房价。也许,在各大城市都把房地产作为有限的增长点的时候,房价的下降和销售的下降确会对GDP产生负面影响,但这难道不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后果吗?
还有,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有一个规定动作是领导下基层调研,这对于真实了解情况确有必要。但如果一拥而“下”,你方唱罢我登场,不仅可能明显加重基层负担,也难免在科学的旗帜下干出不科学的事情来。
总之,以什么态度践行科学发展观,正检验着我们学习和实践的效果。(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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