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首日,菏泽城区查获3名“酒司机”
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要等血液检测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中国菏泽网消息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当晚,市交警支队应急机动队、中华路中队、中华西路中队联合牡丹公安分局、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市区严查酒后驾驶行为,当晚共查获3名“酒司机”。
执法现场:司机下车就跑,交警追赶千余米
5月1日20时30分许,记者来到市长江路与府南街交叉口,交警正在这里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21时34分许,民警正对一名司机进行检查,后面忽然传来尖锐的刹车声。循声望去,一辆黑色轿车斜停在路边。记者注意到,该车前车牌被迷彩布挡住。随后,一名男子从驾驶室下来,翻越护栏,沿非机动车道向西跑去。几名交警随后紧追,并通知太原路口执勤交警堵截。此时,黑色轿车上又下来一名男子,将遮挡车牌的迷彩布摘去。交警追出1000多米,最后在一胡同内将逃跑的男子抓获。交警用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这名姓高的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87mg/100ml。但高某坚称自己并未喝酒,拒绝在检测结果上签字,声称愿接受抽血检测。
之后,高某被带至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医院抽血化验人员很快赶来,高某又拒绝抽血,说自己知道“醉驾入刑”有关规定,“怎么可能会喝酒呢”?高某辩称,此前逃跑是因为遮挡车牌怕受处罚。
在民警要求下,高某最后接受了抽血检测。
司法程序:血检结果确定醉酒的,7天内移送检方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5月1日晚上,菏泽城区共查获3名司机涉嫌酒后驾驶,他们的血样已送相关机构检测。
“现场‘吹气’检测只能得出初步结果,血液检测结果才是判定司机‘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依据。所以,只有等血液检测结果出来,才能确定怎么处理。”交警告诉记者,血液送检之后,他们还要询问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根据血液检测结果确定达到醉酒标准的,要刑事立案,对当事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在这一环节中,有明确身份、稳定工作、固定居所的当事司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立案后有逃跑企图的,不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当事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一般情况下7天内将呈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律规定:“醉驾入刑”,重典严惩“酒司机”
据介绍,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划分标准是: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80毫克的为酒后驾驶,80毫克及以上的为醉酒驾驶。《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这两种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再次饮酒后驾驶,处10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15日拘留,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暂扣驾驶证改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原来是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驾驶证3-6个月;现在按“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驾驶证改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营运车。
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都将被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考取。
(冯 锴)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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