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面提高,新标准自今年1月份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去年的220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2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年救助额分别提高到4500元、3500元,针对大病患者的事后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70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100元。
另外,为解决五保老人“入敬老院难”的问题,今年全市各县区都将新建或改扩建乡镇敬老院3处以上,新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80张,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厨房、餐厅、卫生间、洗澡室、娱乐室、医疗室等配套设施完善。
(亚伟)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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