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扶贫目标
——四论全力以赴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实现新一轮扶贫攻坚目标,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加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的考核方法、更加有战斗力的基层组织和扶贫队伍,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这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问题的重要诊断,广大贫困地区群众对此充满了期待。要完成扶贫开发各项改革措施和重点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确保实现扶贫目标,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副书记解维俊到市扶贫办视察时指出,切实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担负起肩上的责任,确保打赢新时期扶贫开发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扶贫工作职责和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各级要把扶贫开发作为统揽全局的首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带头落实扶贫改革措施和扶贫政策,定期开展扶贫检查督办,督促扶贫责任落实。
加强考核机制,是落实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助推器”。长期以来,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政绩考核偏重于GDP上。不改革这种考核机制,扶贫开发“县抓落实”就是一句口号。贫困县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真正落实了这一条,上级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就会落到实处,下面也会层出不穷地展现创造力,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当然,抓扶贫开发并不是不要GDP,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扶贫开发工作抓好了,通过“反弹琵琶”,一定程度上也会带动和促进经济增长。
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是落实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先锋力量,是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各级要进一步加强“两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抓党建促扶贫,着力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体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贫困村,可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村“第一书记”,带头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执行能力,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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