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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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安琪)5月24日上午,我市召开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会议,会议上对我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内容及整治方案进行通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从事载客营运的三轮车日渐增多。这些三轮车安全性能差,存在闯红灯、抢快车道、乱停乱放、强行猛拐、随意掉头。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城区的交通秩序和客运秩序,造成大量的交通事故,城市形象也受到了极大危害。为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管理环境。从即日起我市我市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没有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不能用以客运经营。二、对承诺不再从事载客的三轮车车主,政府有关部门将在救济、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轮车车主属城区居民,生活确有困难的,由三轮车车主向所在社区提出城市低保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根据其就业意向,介绍和推荐就业岗位。自谋职业的,凭相关证明给予社保补贴。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载客经营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三、在综合整治行动中,凡煽动和非法组织上访、制造事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然阻挠和暴力抗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出行需求入手,重点惩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城市客运市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城市形象,也向大家发出了倡议:一、请广大市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菏泽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自觉宣传和遵守交通法规,从确保自身安全、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载客三轮车,维护良好的城市运营秩序,树立菏泽良好形象。二、请各位无证非法经营的三轮车主朋友们,从大局和自身利益出发,自觉放弃载客营运,积极寻找的就业门路。三、请广大市民争当文明交通的义务监督员,积极为营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区客运市场,建言献策。对于发现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和其他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举报电话5501111,联系方式:菏泽市牡丹路639号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请广大市民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政府号令,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市民,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非法客运,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三轮车。请广大市民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抵制违法营运和载客行为。
本次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于5月16日-6月30日进行广泛宣传;6月1日-8月31日对三轮车使用人进行劝退、劝返;9月1日-9月30日依法取缔非法载客三轮车;10月1日-31日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回顾和总结;11月1日后建立长效机制。本次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行轮流执法,对火车站、汽车总站、汽车西站、市立医院、三角花园、康庄服装市场等6个重点部位每天分别安排2个执法小组实施定点执法,严格管理;对青年路以西(含青年路)和牡丹路以东(含牡丹路)2个区域每天分别安排2个执法小组对城区进行无缝隙、不间断、全覆盖巡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具体的整治内容有: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二、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占道经营、违规设置车体广告。四、非法拼装、改装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机)动车。五、出租车不按规定收费、拒载、甩客、车容车貌脏乱差。六、规范公交车辆运营。
(责任编辑:安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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