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刘锦 通讯员
张允盛)近日,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市民李女士投诉称,她从一商场珠宝专柜花3000元钱购买了一条某知名品牌的铂金项链,可回家上网查询后,发现产地和品牌都不对,她要求退货却遭拒,刘女士只好到县消协投诉。
据了解,3月初,刘女士在该县城区某商场珠宝专柜,被黄橙橙、亮闪闪的各类金银手饰所吸引,没有识别常识的她如雾里看花,觉着每件手饰都不错,因而只能听销售员滔滔不绝的讲解和推介。就在她犹豫不决之时,销售员一句“假一赔十”的口头承诺,让刘女士放下心来,她花3000元购买了一条知名品牌的铂金项链。可回到家,按照项链连接扣上的标签信息上网查询后,才发现无论产地和品牌都不对,刘女士才知道上当受骗了。于是,刘女士找到商家“理论”,她认为珠宝柜台有欺诈消费者行为,要求珠宝商家不仅退货,还要按照该店承诺的“假一赔十”的标准进行赔偿。而当消协找到商场珠宝柜台了解情况时,销售员却一口否认了“假一赔十”的承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口头承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珠宝商家同意给刘女士退货,并退给刘女士购货款3000元,双方再无争议。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假一赔十”往往是一些不法商家急功近利的一种促销手腕,消费者不可轻易相信。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口头承诺经常为个别不法商家自食其言、出尔反尔埋下伏笔。消费者在购买一些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质量鉴定证书”和购物发票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这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凭证。同时,对商家做出的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各项承诺,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或保证,防止钻入其设好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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