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8条重要河流实行“河长制”
“河长”将是河流水质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力)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3条主要河流及45条重要支流全面实行“河长制”。
实行“河长制”的河流包括洙赵新河、万福河、东鱼河及其主要支流,各县区辖区内重点河段或出境河流由县区长担任“河长”,各县区辖区内重要支流原则上一河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河长”,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方案。
据了解,“河长”将是河流水质改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河流水质改善措施的落实。“河长制”可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对水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确保3条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为实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3年竣工通水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恒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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