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玮)日前,记者在东明县采访时,武胜桥镇玉皇新村村民杨保国非常满意地对记者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真好,它不但封住了村干部的口,也管住了村干部的手,现在他们别说挪用集体资金和直补款了,平常村里红白喜事随礼都得掏自己腰包。”
近年来,东明县把建立和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稳步有序推进,实现了惩防体系建设向村级组织延伸,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40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听证、决策村级事项800多项,群众满意率90%以上。
要想干好工作,就要先选好班子。东明县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选举,为各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提高村监委委员素质,该县专门印发了《东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村监委委员人手一册,县纪委分批分期对村监委委员进行业务培训,解决了“谁来干”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该县专门制定了《东明县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对村监委职责权限做了明确规定。为使民主监督更到位、形式更科学、机制更完善,保证村监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该县积极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委会会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向村民反馈;及时收集整理村民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对村内各项事务提出的看法和意见,适时召开村监委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对村委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村委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民要求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对村委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做出决定的事项予以制止,必要时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以来,在东明县已逐渐成为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突出了村民的监督主体地位,弥补了现行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中缺乏监督的制度性缺陷,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制度框架,改进了基层政府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今年以来,全县40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听证、决策村级事项800多项,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另一方面,还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村监委既把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村干部,又把村两委处理情况反馈给广大村民,消除了双方因沟通不够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会和猜疑,架起了村民与村干部沟通的桥梁,成为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今年该县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集体访、越级访下降10%以上,涉农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2%。
东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培廷告诉记者:“村监委会的成立筑起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它落实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完善了村民权益自我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村监委拒绝村级不合理支出72次,参与规范林场地、滩涂地等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56个,取消‘关系保’、‘人情保’38份,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村干部‘开会一言堂、定事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在我县基本成为历史。”
(责任编辑:恒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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