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彭娟)日前,记者从牡丹区安监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牡丹区专门制订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对校园安全等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问责内容主要包括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疫情隐瞒不报或者没有采取适当应对措施导致疫情扩大等11种情形。
牡丹区政府要求,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畅通监督渠道,充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旦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出现问题,就坚决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事故处理不及时、负有监督管理等安全责任和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学校和教师进行严格问责。
菏泽网编辑:袁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