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孙展)10月28日,记者从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培训会议上获悉,截至11月30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我省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电动自行车),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届时,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将与全省同步结束,所售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补贴。
会议要求,做好政策到期结束的宣传工作,各备案网点要在11月20日前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宣传家电下乡结束时间,提醒消费者。各销售网点要做好家电下乡标识的清理工作。政策到期后,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要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并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误导消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2011年12月31日前,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全面核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关要求,我省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家电下乡政策试点。家电下乡政策拉动了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11月30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已执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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