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孙安琪)日前,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嫌疑人信贷员赵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7月28日,东明县某金融部门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部分发放的贷款至今无法收回,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察,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经查,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赵某采取顶冒名、提供虚假担保人等手段,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发放贷款7笔共计90万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东明警方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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