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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将按实际用热量收费
2011-09-20 08:42:51   来源: 牡丹晚报   字体大小

  

  新竣工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今冬实行新办法,可先按面积预收,多退少不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艾慧丽 见习记者 陈 敏)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实行供热计量改革并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竣工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将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

  

  据了解,我市集中供热能力相对不足,城市老旧住宅保温隔热性能差,能源浪费严重。实行供热计量改革,可显著降低建筑采暖能耗,在不增加热源的情况下,较大幅度提高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让更多居民享受集中供热的温暖。

  

  实行供热计量改革,是对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由现行的按面积收费,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对2007年10月1日之前建成的住宅,通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使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取费用要求。

  

  从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新竣工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居住建筑,将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采暖期前,我市将完成大型公共建筑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目前距采暖期还有两个月,如供热企业需要提前收取费用来购买、储存供热用煤,可先按面积预收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按实际用热量核算,用户取暖费“多退少不补”,既不让居民吃亏,也能降低供热企业收费难度。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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