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将于下月起施行
新建高层住宅须装火灾探测器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与以往相比,新条例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小区消防通道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据悉,之前上海发生的高层建筑大火引起各地对高层消防安全的重视,我省新消防条例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作出详细规定。根据条例,新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应当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由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设置;如果没有按规定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可能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居民小区内,机动车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不仅引起居民不满,更带来了安全隐患。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实行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规划、设置停车位时,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在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显标识。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占用人纠正;拒不纠正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如果违反条例,在居民住宅区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很多建筑物发生的火灾都与装修、装饰材料有关,因此,新条例规定,在建筑物外立面进行装修、装饰、节能改造和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妨碍防火、逃生和救援。如单位违反规定,将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杨海亮 郭 青)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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