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乔建设)近日,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全面推行了信访案件律师介入机制。这是该院为帮助案件信访人得到法律援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一些信访案件的当事人不能系统地理解法律,不当申诉甚至久诉不息的情况比较常见。他们往往对检察机关单方的复查结论持不信任态度,少数信访虽一时平息,但事后容易发生反复,特别是一些涉及司法机关自身的上访案件,无论怎样解释,总是收效甚微。”该院控告申诉科科长郑玉松告诉笔者,“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创新推出了律师介入信访案件机制,帮助信访人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检察机关在受理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或集体信访事项后,如需要律师协助做好法律解释或者疏导、引导工作的,由控申部门接待人员直接向市司法局148值班律师联系,律师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介入具体信访事件,协助做好处理答复工作。”检察官姜瑞这样介绍办理程序,“检察院将充分配合律师全面了解案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将给予全面答复、逐一落实,并列入结案报告中。”
据了解,该院推行的信访案件律师介入机制,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律师及信访当事人在信访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律师接访日、陪同接访和下访、参与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对重大集访、复杂疑难信访案件调查等制度,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体系,为检察机关与来访人沟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
“对有信访苗头当事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耐心疏导,引导他们依法办事,变被动接访为提前预防;对问题处理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提高政府处理重大纠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分管控申的副检察长刘绍军介绍说,“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加强该项工作的指导,控申部门作为责任部门,应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该机制不但有利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来访人解疑释惑,消除疑虑,避免来访人因歧义而产生对立情绪;同时,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律师可站在来访人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帮助检察机关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信访接待工作方式,消除误解,钝化矛盾,更好地维护信访人的正当权利。”接访律师评价说。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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