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建设自备井,井水氟化物、PH值均超标
中国菏泽网消息
菏泽一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私自建设自备井,经检验井水氟化物、PH值均超标,居民长期饮用存在健康隐患。近日,该小区物业被责令停用自备井,并被处5000元罚款。
4月2日,牡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接群众举报称,市太原路中段一小区正建设自备井。卫监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发现自备井已建设完毕,而小区物业建设自备井前既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对水源进行取样检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卫监执法人员对该自备井的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同时责令小区物业暂停使用自备井。该小区物业却对卫监执法人员的要求置若罔闻,擅自给小区业主提供井水。
4月27日,卫监部门检验后发现,该小区自备井水样氟化物、PH值两项指标均超标,长期饮用会对小区业主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鉴于违法情节较重,牡丹区卫监部门责令该小区物业停用自备井,并处以5000元罚款。
(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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