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在农村信用社同期利率的基础优惠10~20%
中国菏泽网消息
昨日上午,曹县青堌集镇青年农民胡付胜等10人,领取了由团市委、菏泽银监分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菏泽办事处颁发的贷款证,他们将获得首批专门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的小额信用贷款。
即日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创业愿望的农村青年,经申请、审核,可享受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最高上限为30万元。贷款利率在农村信用社同期利率的基础上给予10~20%优惠,曾获得过省、市、县级荣誉称号的优秀农村青年,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可以享受更多优惠。
有贷款意愿的农村青年,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拟贷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经乡镇团委审核后推荐到当地乡镇农村信用社,由乡镇农村信用社对拟贷款人开展信用评定,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经乡镇团委审核后报县区团委,由县区团委推荐到县区农村信用社,由县区农村信用社对拟贷款人开展信用评定,发放贷款。
(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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