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4月13日,牡丹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将辖区内4处、740平方米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居民洪某,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西安路隐形段搭建北屋6间380平方米、地下室120平方米。南城办事处居民葛某,擅自在西安路隐形段违法搭建临时平房30平方米、临时板房30平方米。南城办事处居民田某,在牡丹区体育场北门开发地块内擅自违法在东屋接建二层建筑30平方米。北城办事处一居民在院内突击搭建二层建筑150平方米。昨日,这四处违法建设均被依法强制拆除。
另外,南城办事处居民吴某,擅自在西安路隐形段擅自搭建临时平房2间40平方米、窝棚120平方米。经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吴某写下保证书,保证3日内自行拆除所有违法建设。
(艾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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