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济南的李先生来菏泽出差时,用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1000元钱。当他回济南后再次使用信用卡时,发现卡里面的8000多元钱不见了。他赶紧来到菏泽报案,经民警侦查,原来他在菏泽取钱时,信用卡的信息被不法分子复制。
3月22日,牡丹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称,3月15日,济南的李先生出差来菏泽,用信用卡在菏泽汽车总站西邻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1000元钱。3月22日,他回济南后再次使用这张信用卡时,发现卡内的8400元钱不见了。经查询得知,卡中的钱于3月15日在菏泽全部被支取。于是,李先生马上赶到菏泽报案。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侦查,3月15日18时55分有两名可疑人员,将一带有摄像头设备的面板,用两面胶粘在李先生取款的自动取款机灯箱处,并将一读卡设备套在取款机插卡处。当李先生取款时,他的信用卡信息、密码等资料便被窃取。犯罪嫌疑人根据获得的这些资料,克隆出新的信用卡,并用克隆卡盗取了现金。
由于犯罪嫌疑人一般选在傍晚作案,地点通常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客流量大的场所,因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客流密集的地方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一定要注意取款机是否存在异常;在输入密码时,一定要用另一只手摭挡,以防信用卡信息被盗取给自己造成损失。
(冯 锴 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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