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
中国菏泽网1600000热线消息
3月3日上午,市民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询问:“我在商场内试穿衣服时钱被偷,商场应该承担责任吗?”
据崔先生介绍,3月3日上午,他与姐姐到市东方红大街一商场买衣服。他看中一件上衣,试穿时由于姐姐正好不在身边,他就将自己的上衣放在了附近衣架上。但仅仅是在穿衣境前站了一站的功夫,穿回自己的上衣后,他便发现口袋内的900元现金不见了。
事发后,商场有关负责人认为他们不应承担责任。崔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在商场内购物,现金被偷,商场应该有责任。
就崔先生的问题,本报法律服务团律师郭恩华解释:“此类问题,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认定商场应该承担多大责任。况且,像崔先生丢钱这种情况,也没有充分证据能证明他到底丢了多少钱,如何包赔也不好确定。因此,建议崔先生与商场友好协商,尽可能取得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奎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