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监部门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
慎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中国菏泽网消息
近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警示餐饮单位、消费者不要使用亚硝酸盐和含亚硝酸盐的食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尽量不用亚硝酸盐加工产品。
近日,市卫监部门发现个别餐饮单位擅自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目前已立案查处。亚硝酸盐呈白色或淡黄色,结晶、颗粒或粉沫状,味微咸涩,外观与食盐、味精相似,易溶于水,极易被当作食盐、味精而误食。亚硝酸盐中毒潜伏期短,发病急,病死率极高。
卫监部门警示,餐饮单位不得在餐饮加工过程中使用亚硝酸盐、私盐、小盐,并应加强食盐、味精等调味品的索证、索票,避免误食误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限量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要实行专人保管,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做好使用记录。尽量不用或少用亚硝酸盐加工产品,严禁使用工业用盐。消费者不要食用腐烂变质的蔬菜,慎用剩饭剩菜,购买食盐时应注意有无标识和卫生许可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盐。一旦发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应尽快就医,同时尽快向当地卫监机构举报。各级卫监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对重点区域、单位、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集中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发生。
(孟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