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2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提高到60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让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切实获得生活保障,从今年1月起,我市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12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60元。
城镇低保人员、家住菏泽高平小区的牛正明老人近日领取低保金时惊喜地发现,今年前两个月的月人均补差达120元,比去年年底补差多了20元。“没想到低保标准又提高,可见党和政府对我们低保户的关心啊!”牛正明高兴地说。
据市民政局低保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城镇低保人员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我市从去年第三季度至今连续两次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差金额也相应提高。今年1月份起,我市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比去年年底提高20元,比去年年初提高6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比去年年底提高15元,比去年年初提高35元。
目前,我市有5万余人享受城镇低保,26.19万人享受农村低保。
(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