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爆炸引发火灾
当事人与经销商在赔偿上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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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玻璃炸碎了,衣柜、棉被、手机、30多份摩托车合格证书和售货款都被烧成了灰……”2月25日上午,巨野县龙堌镇靳庄村村民靳继银、李梅菊夫妇边伤心地收拾着被烧得一片狼籍的卧室,边向记者介绍着火灾给他们家造成的损失。
据李梅菊介绍,她和丈夫在龙堌镇李集村开了一个摩托车专卖店。2月22日下午4时左右,她正在店门外和邻居聊天,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起初,她以为是汽车爆胎了,后来感觉有点不对劲,就急忙跑到店内查看,但没有发现异样。正当她准备上二楼查看时,浓重的烟雾从楼梯上滚下来,这才意识到是二楼的卧室着火了。她急忙跑到店外喊来邻居,大家提来水,合力扑灭了大火。
将火扑灭后,李梅菊发现卧室里的衣柜、棉被、手机、30多份摩托车合格证书和4900元售货款都成了灰烬,窗玻璃也碎了,那台14寸的彩电烧得只剩下了一个外壳,显示屏散落在地上。“卧室里没人,怎么能着火呢?”看着电视机的外壳,又想到刚才那声巨响,李梅菊意识到是电视机爆炸引起了火灾。李梅菊说,这台电视机是2007年7月他们在龙堌某家电连锁店购买的。
2月24日,该连锁店负责人姚念斌闻讯赶来,仔细查看现场并拍了照。随后,姚念斌起草了一份赔偿协议书,他同意包赔彩电和一台DVD,但不包赔被烧坏的现金及衣物、桌子、书橱、摩托车合格证等物品。
“大火烧的只是直接损失,30多份摩托车合格证被烧,也就意味着这30多辆摩托车可能卖不出去,我们的损失会更大。他们已认定火灾是由电视机爆炸引起的,却只包赔彩电和DVD,所以我没在协议书上签字。我们要求他们必须包赔全部损失。”靳继银对记者说。
(周 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