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尚未接到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
待有关改革方案下发后将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丁厚勤)记者2月12日从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尚未接到有关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的通知。
据市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自2009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已经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至于我市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问题,目前市公路管理局尚未接到上级通知,各收费站仍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正常收费。
据介绍,我市境内二级公路收费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主要目的是收费还贷。目前,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待有关改革方案下发后,我市将认真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