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及时消除隐患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戴民 记者 王 燕)农历正月十五,私自销售自制土烟花的违法人员周某某被东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14时许,东明县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县城商业局门口偷偷销售自制土烟花。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布控,并将正在招揽顾客的城关镇村民周某某成功抓获。查获其自制的土烟花50余筒、火药1.5公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派出所,公安民警对自制土烟花的危害和几起由此引发的治安事件向周某某进行了详细介绍,周某某对自已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