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12月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较好。
我市是农业大市,耕地土壤是《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重要对象之一。那么,我市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是什么样的?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崔宝银介绍,2020年,全省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有关技术标准,按照耕地受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优先保护类是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安全利用类是轻度和中度污染的;严格管控类是重度污染的。根据划分成果判定,全省有4个地市的耕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我市是其中之一。可以说,我市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较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昌谦介绍,在落实《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上,我市首先进行科学计划,逐项推进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其次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最后加强宣传学习力度,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