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改革开放30年/24
图:鲍文佩在翻阅案卷
花甲律师见证法治社会进程
讲述人:鲍文佩,62岁,菏泽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整 理:张 伟
我近30年的律师生涯基本上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步。30年来,我见证了我国法制体系逐步健全和全民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的过程。
改行当律师
1970年,我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毕业,被分配到原菏泽油嘴油泵厂工作。虽然我学的是理工科,从事的是技术工作,但对社会科学比较感兴趣,经常看一些哲学、法律方面的书。
1979年7月,国家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并决定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我当时就找到有关部门,表明了自己想当一名律师的想法。1979年11月,我被借调到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辩护人,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
1980年春天,原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公开审理了16起刑事诉讼案件,我作为辩护律师为10多名被告人出庭辩护,旁听群众达数千人。当时人们的思想还处在禁锢状态,对我敢为“坏人”说话感到不理解。
当时我穿的是司法局配发的蓝色制服、按月领取工资。那时律师的身份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代表国家办案,主要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代理起诉“马承包”
在我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代理过无数个案子。对每个案子,我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法律规定范围内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曾经代理过梁山县“马某故意杀人案”,最终促使法院对他的判决由“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0年轰动一时的“民警强奸被解救妇女案”在我的辩护下,事发15年之后,当事人的冤情被洗清,并得到了国家赔偿。
1987年,全国掀起国有企业承包高潮,河北石家庄造纸厂厂长马胜利(人称“马承包”)承包了成武造纸厂。由于各种原因,承包不成功,企业出现了亏损。1989年,我代理成武造纸厂向马胜利造纸集团提出索赔。一个小厂敢告“马承包”,舆论一片哗然。但我不为所动,将马胜利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的翔实证据交给仲裁机构。最后成武造纸厂胜诉,获赔100万元。
辞职创办律师事务所
1994年,我在菏泽第一个辞去副县级领导职务,创办了菏泽首家民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这之后,我国的法制体系不断健全,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伴随着证券、期货及涉外经济纠纷不断增多,中国律师业也逐步与国际接轨。2002年,我国律师考试改为国家司法考试,律师、检察官、法官三考合一,更多有志青年开始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职业。我市注册律师人数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200多人。
现在,我虽然年过花甲,但依然坚持工作在第一线,每天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开庭辩护,日程排得满满的。只要身体条件允许,我会一直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