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问题,11月14日下午,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菏泽市交警支队与牡丹区教育局共同行动,对牡丹区八完小接送学生三轮车进行安全教育和治理。交警部门通过向群众和接送学生车辆发放明白纸,告诫接送学生车辆车主,摩托三轮车和电动车属于非客运车辆,此类车辆载人是一种违法行为,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一旦发生事故,车内的孩子难以逃生,后果非常严重,教育学生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要让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通讯员 邹爱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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