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晁会芹 臧耀红)
“俺家承包的坑塘里种的莲藕叶子过早干枯了,是不是坑塘里的水受到了污染?”前不久,东明县陆圈镇岳蒋庄村一位姓郑的村民骑着自行车来到镇环保所对工作人员说。听了这位村民反映的情况,环保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该村民承包的坑塘,现场取水样检测,经检测水质符合灌溉、养殖的标准,莲叶干枯并不是水质问题。随后,工作人员建议姓郑的村民,找水产、农业部门专家查找原因。
这位村民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现在,镇里有了环保所方便了,村里发生了环境污染,不用大老远跑市里、县里,直接到镇环保所反映就能解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成为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环保部门一般只设立到市、县二级,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乡村出现环境问题,执法人员需要从县城赶到乡镇处理。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从2008年开始,我市先后在全市162个乡镇(办事处)成立了149个环保所,环保所通过加强对农村新建项目、污染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管,严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等,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执法力度。
陆圈镇环保所所长景攀歧向记者介绍,陆圈镇环保所2008年成立,6名工作人员,配有一辆专门的执法车。环保所对已取缔的土小企业、已拆除的砖瓦窑、石灰窑进行经常性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对辖区的12家县控涉水企业定期检查、取水样监测,加强了对全镇环境的监管。所工作人员定期在辖区内巡查走访,并在镇39个行政村村村设有环保联络员,及时、高效地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今年8月20日,环保所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的通源化工厂生产废水超标,经监测COD超标1.1倍,环保所立即向县环保局反映这一情况,县环保局当天向该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记者采访当日,该企业仍在整改中。
据介绍,去年由镇环保所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共10余起,今年2月份以来群众举报环境污染案件4起,群众举报环境污染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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