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支招,教消费者如何维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购买的一件啤酒中喝出异物,与厂家交涉,虽然得到一件啤酒赔偿的承诺,但由于厂家对“问题”啤酒不做任何评价,无奈之下张先生找到本报寻求帮助。
几天前,一位外地朋友来菏,张先生在牡丹区东关小学附近一酒水门市买了一件啤酒,然后与朋友到一酒店吃饭,谁知吃饭时发现一瓶啤酒里面有小黑块,弄得整个酒宴尴尬不已。随后,张先生拨打啤酒生产厂家电话,但是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6月14日,张先生带着这瓶啤酒来到本报求助。记者看到,在这瓶没开口的啤酒内,飘着一块比西瓜子略小的黑色小块。“我买了一件(9瓶),当天晚上其他的都喝了,就剩下这一瓶,也不知道被喝掉的啤酒里面有这种东西。”张先生说,他现在看到这瓶啤酒还感到十分恶心。
张先生说,当时客人与朋友在酒桌都很高兴,可发现酒里面有东西后,弄得一桌人恶心不已,酒宴也不欢而散。随后,他拨打啤酒生产厂家的电话。第二天,该厂一工作人员找到张先生,提出可以赔偿一件同价格的啤酒,但张先生没有答应。“这名工作人员告诉我,他只有赔偿一件啤酒的权限,于是我让他给厂里的负责人反映,看问题怎么解决。”但三天过去了,张先生还是没有得到厂家回复。张先生说:“我不在乎厂家赔偿多少,关键是他们是不是承认自己的产品不合格。如果都像他们这样,出现问题就推卸责任,消费者的权益咋能得到保障。”
就张先生的问题,记者与市消协取得了联系,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食品法的规定,在排除故意造假、销假的情况下,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要十倍赔偿消费者。对于造成人身危害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依法要求赔偿。“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如果怀疑啤酒质量有问题,可以前往质检、卫生等执法部门,要求对同一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检,如果抽检出质量问题,该厂家将受到处罚。”工作人员说。
(仝志华)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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