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阎世存
彭娟)日前,曹县孙老家镇朱庄村的黄洪冉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其妻子的二代身份证的问题,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关注下,该问题已经查清。
黄洪冉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道:“我的妻子韩木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名字被顶替,系统信息错误,其本人有老户口本和身份证为证。希望政府帮助查清。”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立即关注此事,很快把批件转到曹县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曹县县政府立即责成公安局调查处理此事。经调查,2010年12月6日,孙老家镇朱庄村支部书记祝远芝领着一位老太太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称老太太名叫韩木兰,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受理时发现韩木兰从未办理过一代身份证,无法进行人像照片比对,询问支书此人是否是韩木兰本人,祝远芝出示韩木兰的户口簿,保证说确是本人,并在《身份证受理登记薄》上签字证明,孙老家派出所遂受理了此人的身份证。
2011年4月20日,孙老家镇朱庄村村民黄洪冉带着妻子韩木兰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其户口被人办理了身份证。现查明,2010年12月6日,孙老家镇朱庄村支部书记祝远芝领着的老太太实名叫“李孙氏”,系孙老家祝庄行政村会计李中华的嫂子,因韩木兰已系村支书祝远芝家堂奶奶,改嫁离开祝庄十多年,但韩木兰的户口本在支书祝远芝家放着。会计李中华想给嫂子李孙氏办低保,又怕在群众中落影响,就和支书商量用韩木兰的户口办李孙氏的低保,但因种种原因,低保也没办理成。
查明情况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孙氏给予警告,对李中华,祝远芝处二百元罚款,将其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并通知黄洪冉可带妻子韩木兰到户口派出所办理的二代身份证。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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