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紧急救助灭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中国菏泽网消息
7月9日下午,一辆东明发往市区的公共汽车在途中自燃,消防官兵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辆基本报废。
据民警介绍,7月9日14时40分许,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吕陵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其辖区内丰东公路上,一辆公共汽车发生自燃,情况紧急。吕陵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东明发往菏泽的公共汽车正在燃烧,车内冒出滚滚浓烟。事发现场有不少人围观,车体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拉起警戒带,同时与指挥中心联系,请求消防车支援。消防官兵很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民警询问公共汽车司机得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感觉车体发热、冒烟,立即停车,让乘客下车,同时拨打110报警。因车上缺少灭火设施,他们只能看着车辆燃烧。所幸民警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避免了更大损失。
(冯锴 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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