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发来贺信,对我市“水治理”成绩给与肯定。2018年7月26日,我市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欠发达城市治水典型受到表扬。我市三条河流出境断面一条完成国家、省对我市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两条优于国家、省对我市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
完善“水治理”体系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刘银生表示,河长制这项工作我市2017年开始实施,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长,层层有责,逐级落实。目前,我市境内共有河流892条,落实各级河长7665人。
水质公示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生态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环保突出问题。河流的水质情况,在市级媒体公示。
聘请专家团队。我市为解决“水治理”问题,聘请专家团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
加强“水治理”监管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彻底排查各类涉河湖违法案件,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市水务局安排各河湖工程管理单位对菏泽河湖现存问题逐一摸底排查,列出疑似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确保问题无遗漏、无误报,为“清河行动”工作的再深入打下了坚实基础。
督导各县区出台入河湖排污口和涉河湖违法活动排查方案、建立健全各类涉水违法问题台账,勤查严控,及时上报各类新增问题,已经解决的问题逐个验收销号。要求各级河长办、水利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狠抓落实;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级河长要落实巡查责任,发挥指挥棒作用,真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防反弹,确保实效,以治理保护成效验证河长工作实绩。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509件,拘留案件128件,行政拘留130人,刑事处罚49人。
巩固“水环境”质量
认真抓好环保“十个一”工程的运行管理。我市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将环保“十个一工程”工作进一步抓严、抓紧、抓实,重点加强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大力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按照每个污水处理厂下游均有工艺匹配、规模相当湿地承接的原则,新规划筹建一批湿地、健全完善一批湿地,加大检查、考核、问责力度,确保每处人工湿地均正常运转并充分发挥环境效益,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加快市、县城区污水管网铺设和雨污分流步伐,去年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一日进水、早一日减少污水直排。认真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园区主管部门和化工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 闫世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