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创新 预防权力寻租
审计局六措施把监督者“晒”在阳光下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武占民)“审计组在我单位审计期间,没有吃请、收礼行为发生。其间,下县外调三次,都是上午11点半返回菏泽,没在基层单位吃饭。”5月29日,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西军向市审计局审计交叉回访组反馈。
当日,审计交叉回访组在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并向该单位的相关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带队的市审计局副局长房福胜说,审计交叉回访就是在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工作互补的局领导带队,抽调人事、法规部门人员和未参加项目审计的业务人员组成回访组,到被审计单位就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审计结论执行情况和廉政情况进行回访。
包括审计交叉回访在内的六项廉政新措施,在菏泽市审计局已推行半年,把监督者彻底推到了阳光下。
市政协副主席、审计局局长杨晓玲告诉记者,审计监督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作为一种权力,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手段一样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人们的质疑:谁来监督那些监督者,防止权力寻租?
“打铁还须自身硬。”经过深入调研,市审计局于2012年底制定出台了《审计纪律监督办法》,包括审计纪律承诺、审计进点公示、审计纪律公告、审计纪律反馈、审计交叉回访、审计廉政档案等六项具体措施。
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西军亲身体验了新措施的执行过程:
3月15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附送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意见卡》。按照审计纪律反馈制度的规定,审计结束15日内,被审计单位填写反馈意见后寄(送)菏泽市审计局廉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审计单位反映的问题,局廉政监督领导小组会组织人员进行查处。
3月15日,进行审计纪律公告,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规定、审计成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
3月20日,审计组在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进点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及审计期间、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实施审计的起止时间、审计方式、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房福胜说,在审计项目实施前,还一个廉政承诺程序,即审计组长应向局党组做出廉政承诺,审计组成员应向审计组长做出廉政承诺,并分别签订廉政承诺书。
审计项目结束后,市审计局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将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包括承诺书、反馈卡、交叉回访表、调查问卷、谈话笔录、举报材料、查处笔录等立卷归档,专人保管,保存期限10年,真实地记录反映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中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在廉政监督上实现了有档可查,有据可依,有责可稽。
《审计纪律监督办法》的推行,增强了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先后完成审计项目15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2条,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5项。审计项目的实施时间平均缩短了4天。对实施的12个审计项目由分管局长带队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交叉回访,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没有发现一例违反审计纪律的现象。
“作为制度设计,市审计局的做法对执法、执纪部门来说具有普遍借鉴意义。”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许超认为,《审计纪律监督办法》具有三个创新点:一是强化了监督者的被监督身份,增强了其自我约束意识;二是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审计进点公示、审计纪律公告等,把以往的“闭门审计”变成了“开门审计”;三是创设了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程序,以程序的刚性保证监督的落实。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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