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检察院团支部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成银 珍淑 永军 记者 同帅)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201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鄄城县检察院团支部被授予201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为我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团支部。
2012年,鄄城县检察院团支部结合本系统“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一年来,青年干警自发捐款3次,帮扶贫困学生3名,帮扶刑事被害人家庭4户,到敬老院开展义务劳动2次,开展青年志愿者法律宣传3次,受到帮扶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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