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18件驰(著)名商标昨授牌
我市省著名商标数量仅居全省第14位;“商标兴市”任重道远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刘 锦)
4月2日,我市召开驰(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为2012年度5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13家新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授牌。副市长李法洪在新闻发布会上倡议,全市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驰(著)名商标。
据了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商标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对新认定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和政策扶持。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商标累计总量达到8733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9件、“山东省著名商标”65件。仅2012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294件、“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13件。
李法洪指出,我市实施商标战略起步较晚,与经济大市的地位还不相称,驰(著)名商标和其他地市相比还存在总量少、分量轻的问题。截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仅占全省总数的2%,“山东省著名商标”数量仅居全省第14位,驰(著)名商标企业产值仅占全市GDP的9%(全省比例为20%)。
李法洪说:“其实,我市有部分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主要因为他们观念滞后、商标意识不强、品牌意识不浓,再加上部分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扶持力度不大等原因,没有申请认定。”李法洪要求,各县区及工商部门要引导企业不断增强商标意识,积极注册商标,大力实施“商标兴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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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
2013年上半年“中国驰名商标”申报目前已开始,凡在我市注册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商标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
已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五年以上或已被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3年以上;2、在全国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市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3年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时间尚未确定。申请认定条件为:符合《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注册日期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的商标。
商标所有人和社会各界可向市工商局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咨询相关事宜,电话:0530—5267018。也可登录山东红盾信息网www.sdaic.gov.cn了解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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