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孟 冰)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菏泽日前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
据悉,2012年9月到11月,省爱卫办组派10个暗访组,对菏泽等40个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结合暗访报告和录像对复审城市进行了初步评价、综合评分,确定我市通过复审。
此次复审是省爱卫办根据《山东省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1995年以前命名的省级卫生城市(区)、县城进行的评审活动。
近年来,我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城市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秩序化,大大改善了城市容貌,整体提升了城市功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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