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杨守东)近日,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授予798个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其中山东省79个乡镇名列其中,我市有10个乡镇、办事处榜上有名。
我市获得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的10个乡镇、办事处分别是牡丹区牡丹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曹县大集乡、磐石街道办事处、青固集镇;成武县大田集镇;定陶县冉堌镇;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鄄城县红船镇、什集镇。
据了解,“国家级生态乡镇”必须符合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3个方面的要求,包含水、声、气、垃圾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清洁能源普及率等15项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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