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 玮
2012年工作情况
2012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紧紧围绕市委部署,以保障科学发展高地建设为己任,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45143件,结案4646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5.7%和16.3%,标的额23.3亿元,同比增长30.5%,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市法院受理3558件,结案363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18.2%和34.3%,标的额10.4亿元,同比增长130.2%。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保障和服务高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保障平安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理刑事案件3675件,判处犯罪分子4869人。大力推动量刑规范化,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开庭审理。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高地建设。重点审理好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传统民事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完善“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经济的调节职能,重点服务菏泽“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拆迁等行为,判决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及时审查确认,对合法的予以强制执行。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调。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正的新路径,实行“圆桌审判”。
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司法为民方面采取了新措施
(一)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服务措施。
(二)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三)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
(四)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和申诉问题。
(五)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落实救助措施。
三、大力推进内部规范管理,司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狠抓审判业务管理,提升了案件质效。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对案件的纵向跟踪、横向监管和立体延伸,把包括减刑假释、司法鉴定在内的46个案件节点全部纳入管理,在全省首个实现了全方位、分级分层管理。开展了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法官业务“大比武”活动。
(二)狠抓院务行政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强化安保措施,在审判区安装了门禁及红外扫描装置,对枪支、档案等实行严密监控。大力推进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对车辆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集中管理。
四、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一)强化班子队伍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建立院务督查机制,狠抓落实。强化人事管理,对干警的业绩每月排名通报,形成了凭实绩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
(二)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建设了院史文化、廉政文化和书画摄影长廊,举办文艺联欢会、书画摄影比赛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
(三)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编写的《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概论》一书,被省法官学院列为培训教材。积极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活动,涌现出长年捐款资助贫困学生的好法官霍玉山等典型,全市法院有52个集体和124名法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四)着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要求,积极构筑“三不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举办廉政知识培训,召开廉政座谈会,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强化一岗双责,与法官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规范院领导过问案件的职权程序,约束司法管理权。
五、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对审判设施进行了改造,法警训练基地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完成了机房扩容、局域网和全市法院广域网的升级改造,投资建成了全省法院一流的信息中心。
(二)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充分发挥领导联系点制度的作用,每个院领导至少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帮助谋划推动工作。创新基层指导模式,开展了“双百”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各界监督,司法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2013年工作任务和安排
2013年全市法院的总体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实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基础和物质装备五项工作,加快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审判机关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关注保障民生,为科学发展高地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定不移地服务科学发展高地建设大局,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二是强化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三是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五是更加注重办案效率和效果。
三、坚定不移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司法便民措施。一是为改善民生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是积极开展联系帮扶活动。
四、坚定不移地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二是开展专项活动。三是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四是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五、坚定不移地坚持重心下移方针,打好基层基础。
(责任编辑:张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