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张卫华)
菏泽垃圾处理工程是我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一项城市环保项目,世行贷款总额8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800万元),于2007年6月开始筹建。根据世行贷款协定和审计署外资审计计划的要求,自2008年至2012年,省、市审计机关对该项目逐年进行了公证审计。
督促项目执行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项目执行单位在筹建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审计人员提出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建议,并指导单位建立会计账目,规范会计核算,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同时针对每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该项目利用世行贷款总额850万美元,按照国家政策及世行承诺,需要地方配套资金2792.62万元。2009年审计时,发现应于2008年底到位的2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为确保工程进度,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积极与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使得配套资金在审计结束前全部到位。
帮助项目执行单位落实运营资金。2010年3月项目投入试运营后,因未执行垃圾收费管理,没有收入来源,政府又未出台垃圾处理运营资金筹集办法,致使运行出现困难。为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审计人员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垃圾运营资金筹集管理办法,促使该项目的运营资金自2011年起被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正常运行。
在审计的“审帮促”作用下,该项目达到省级标准,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一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山东省重点建设工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在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自试运营以来,共处理生活垃圾17万吨,处理渗滤液4万吨,粗堆肥6.5万吨,回收可利用资源850万吨,排水达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完全实现了进场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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