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胡玉发
王辉)近日,牡丹区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为建设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核心区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受到牡丹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该院出台的20条意见,主要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严格执法和能动司法相结合,详细制定了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措施。这20条举措,不仅有原则性的规定,而且有明确的要求和做法。例如,在“保障重点项目”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涉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在区法院接到财产保全、先预执行申请后,在最短的时间(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组织执行。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新闻,请看中国菏泽网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
发送DZHZSJB到10658666,订阅菏泽手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