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不得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孙展)1月10日,我市召开2012年春节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发放《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要求有关经营企业、管理部门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杜绝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的不正当行为,市公交公司、13家出租车公司、4家客运车站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告诫会要求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春节期间,各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保持价格稳定;客运、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市区车用压缩天然气、城区各大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经营者销售、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交通运输经营者要确保春运期间客运畅通,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票价,杜绝出租车司机不打表、随意要价行为;车用加气站不得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要严把质量关、进货关,销售的压缩天然气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商场、超市经营者不得有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压价、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据了解,会议结束后,物价部门将立即展开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行业组织和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标价或误导性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同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正强) |